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一、适用范围
本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管人员。二、报酬分配原则
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的绩效,参照上年报酬的情况,确定公司高管人员的当年报酬。三、报酬计算方法
1.总经理年薪收入A
B C
A 总经理上年收入× ×
2 2
本年度实现回笼 本年度实现利润
说明:B +
本年度回笼考核指标 本年度利润考核指标
本年度实现回笼 本年度实现利润
C +
上年度实现回笼 上年度实现利润
2.执行副总、营销副总年薪收入:0.6A
3.其它 副 总年薪 收入 :0.5A
4.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年薪收入:0.4 ×董事长年薪收入
说明: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的收入可在计算收入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%,由董事长确定。四、报酬的考核与发放
1.报酬考核
1)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年薪收入按本办法进行初步计算,计算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。
2) 公司高管人员每月预发工资标准为:总经理3800 元,其他高管人员3000 元。
公司企业管理部在上述预发工资标准基础上,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与薪酬指标考核(简称“KPI”考核),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查。
2.报酬发放
1) 预发工资
公司财务部按公司企业管理部每月KPI 考核后的预发工资进行发放。
2) 年薪收入补差
年薪收入补差=年薪收入-全年累计预发工资标准。
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高管人员年薪补差的造表,公司财务部一次性发放。五、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。
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
2008 年1 月3 日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