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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特电机(002176)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

  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一、适用范围
   本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管人员。二、报酬分配原则
   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的绩效,参照上年报酬的情况,确定公司高管人员的当年报酬。三、报酬计算方法
   1.总经理年薪收入A
             B C
   A 总经理上年收入× ×
             2 2
            本年度实现回笼     本年度实现利润
     说明:B             +
           本年度回笼考核指标 本年度利润考核指标
           本年度实现回笼 本年度实现利润
         C          +
           上年度实现回笼 上年度实现利润
   2.执行副总、营销副总年薪收入:0.6A
   3.其它 副 总年薪 收入 :0.5A
   4.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年薪收入:0.4 ×董事长年薪收入
   说明: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的收入可在计算收入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%,由董事长确定。四、报酬的考核与发放
   1.报酬考核
   1)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年薪收入按本办法进行初步计算,计算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。
   2) 公司高管人员每月预发工资标准为:总经理3800 元,其他高管人员3000 元。
   公司企业管理部在上述预发工资标准基础上,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与薪酬指标考核(简称“KPI”考核),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查。
   2.报酬发放
   1) 预发工资
   公司财务部按公司企业管理部每月KPI 考核后的预发工资进行发放。
   2) 年薪收入补差
   年薪收入补差=年薪收入-全年累计预发工资标准。
   公司证券部负责公司高管人员年薪补差的造表,公司财务部一次性发放。五、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 年1 月3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