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、“本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6日上午9:00以通讯方式召开。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,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,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。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。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有关规定。本次会议决议如下:
一、审议通过《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》。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,公司对组织机构作部分调整。增设“研究所”、“电梯电机事业部”,将“行政部”、“人力资源部”合并设立为“企业管理部”。
本项议案9票同意, 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二、审议通过《公司经理层调整方案》。为适应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,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,公司对经理层作如下调整:
1、免去李勇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,另有任用;免去吴冬英女士的总工程师职务,另有任用。
2、聘任邹克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,分管公司技术、质量、采购工作。
本项议案9票同意, 0票反对, 0票弃权。
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经理层调整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:公司提名、聘任邹克琼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,解聘李勇先生、吴冬英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邹克琼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,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。同意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。
特此公告。
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附件:邹克琼先生简历
邹克琼,男,1966年出生,大学本科学历,工程师职称。曾任宜春地区磨擦材料厂开发科科长、技术科科长、厂长助理、副厂长,本公司技术部部长、总工程师助理、总经理助理、管理者代表等职务。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。
邹克琼先生与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。最近五年,邹克琼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。
证券代码:002176证券简称:江特电机公告编号:临2007-06
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 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●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;
●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7 年 11 月 28 日上午在本公司经营楼五楼会议室召开,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由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。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(或股东代理人)共 3人,代表股份42,113,033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.13%。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提案审议情况
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:
1、审议通过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(修订案)》,表决结果为:同意3人,,代表股份42,113,033股,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%;无反对票,无弃权票。
2、审议通过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》,表决结果为:同意3人,代表股份42113033股,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%;无反对票,无弃权票。
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2007年10月31日的《巨潮资讯网》、《证券时报》上披露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本次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、魏小江律师出席见证,并出具《法律意见书》。《法律意见书》认为,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、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,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1、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。
2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