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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特电机(002176)公司董事、监事薪酬管理办法

   公司董事、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一、适用范围
   本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、监事。二、报酬分配原则
   根据公司的规模,参照其它企业报酬水平,结合公司资产值增减情况,确定公司董事、监事的报酬。三、报酬计算方法
   1.董事长年薪收入A
                 B C
   A 董事长上年年薪收入× × +资本运作绩效工资
                 2 2
            本年度实现回笼     本年度实现利润
   说明:1)、B             +
           本年度回笼考核指标 本年度利润考核指标
            本年度实现回笼 本年度实现利润
          C          +
            上年度实现回笼 上年度实现利润
       2)、资本运作绩效工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资本运
       作产生的收益情况和公司净资产增加情况确定。
   2 .公司分管董事(指在公司上班的董事)
   年薪收入=(0.45~0.55)A
   3.外部董事(指不在公司上班的董事)
   年度津贴为1.5 万元(含税)。
   4.独立董事
   年度津贴为4 万元(含税)。
   5.监事会主席
   年薪收入=(0.4~0.5)A
   6.其他监事
   除正常工资待遇外,每人每月补发监事津贴200 元(含税)。
   说明:各分管董事、监事会主席具体系数根据其分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贡献
      大小,年终由董事长提出。四、报酬考核与发放
   1.报酬考核
   公司证券部负责董事长、分管董事、监事会主席年薪收入的初步计算,计算结果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,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,最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
   2.报酬发放
   1) 董事长每月预发工资3800 元,分管董事、监事会主席每月预发工资3000 元。年终进行年薪收入补差。
   年薪收入补差=年薪收入-全年累计预发工资额。
   2) 外部董事、独立董事、其他监事按年度津贴标准分为每月发放。五、兼职人员报酬计算与发放
   1.公司董事兼任经理层职务的人员年薪收入按本办法和《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》分别计算,其年薪收入取大值,公司不重复发放。六、本分配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,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              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
                 2008 年1 月3 日